一、概述
******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涉及新闻宣传、融媒体运营、新媒体运营、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等具体业务。鉴于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为更及时、优质、高效地完成以上工作,需要借助外部专业力量,为中心新闻宣传工作提供相关业务支持。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国资委认证的全国企业采购交易供应商信用认证评价系统认证证书,网址为:******/EnterpriseCertification。(二)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三)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至少具有企业宣传(公众号和网站运营、视频摄制、直播等)相关合同业绩2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应有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四)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中被追责,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经营******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但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委任的技术总监或服务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在上述罪行影响期(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五)人员要求项目实施期间要求1人需每周2*8小时常驻单位协助宣传工作。该人员具备更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掌握图片视频摄制、新闻宣传平台运营、素材收集整理、排版制作等能力。(六)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04-14 23:59:59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04-09 23:00:00至2025-04-14 23:59:59,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4-21 09:30:00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院城科大厦C503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李润泽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