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30万吨功能纸基及辅助材料项目卷筒分切机设备及行车、电动葫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有限公司30万吨功能纸基及辅助材料项目卷筒分切机设备及行车、电动葫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公司30万吨功能纸基及辅助材料项目卷筒分切机设备及行车、电动葫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P-SHGC-250409-01
一标段编号:DP-SHGC-250409-01-01
二标段编号:DP-SHGC-250409-01-02
2.2招标内容:******有限公司拟采购30万吨功能纸基及辅助材料项目卷筒分切机设备及行车、电动葫芦采购。
2.3******有限公司项目工地。漏发补发的设备一律送达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4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6招标范围:******有限公司30万吨功能纸基及辅助材料项目卷筒分切机设备及行车、电动葫芦采购。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卷筒分切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标段:行车、电动葫芦采购项目。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830万元。一标段:310万元,二标段:520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须具有有效的经营权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4月10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东原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汇金国际13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子邮件:******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