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115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HZS240混凝土搅拌站设备,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1、项目概况:宣威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境内,拟建坝址位于沅江干流清水江上游河段,坝址距离贵阳市180km,距离凯里市49km,距离都匀市33km,有都凯大道、S311台下线从坝址左岸附近通过,目前有乡村公路通至坝址。宣威水库工程是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的Ⅱ等大(2)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681m,死水位657m,水库总库容12430万m3,防洪库容4900万m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首部枢纽工程、供水灌溉工程。首部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表孔+供水灌溉进水口+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式厂房组成。坝型为C15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3m,坝顶长280.9m,电站总装机26MW,多年平均发电量6749万kW?h。供水灌溉工程由凯麻供水工程、灌溉输水工程组成。本工程碾压混凝土总量约25.5万m3,常态混凝土总量约23.4万m3。本工程混凝土月高峰浇筑强度约5.4万m3/月。碾压混凝土高峰浇筑强度约4万m3/月;常态混凝土高峰浇筑强度约1.6万m3/月。
2、采购范围:水电九局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HZS240混凝土搅拌站2套
3、采购数量: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240 | 台套 | 2 | 仕高玛主机,搅拌罐容积单台4.5m3,详细配置见附件 | |
说明: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全部设计、制造、监造、运输、告知、安装(含起重机租赁费等)、技术服务、设备调试、备案、现场培训、系统预埋件等,以及现场售后服务、增值税、包装、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全部费用。 |
(1)系统配置HZS240混凝土搅拌站、上料斜皮带、中间储料斗、风冷料仓(含可逆皮带机、骨料称量秤、平皮带)、系统内的配电设备及电线电缆等,系统安装完毕应校准所有称量系统,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响应人报价参考提供的系统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见附图1、附图2),成交后与买方对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2)风冷料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承受料重、料压力等荷载,并预留足够空间进行检查和维修,风冷料仓供回风道应确保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①供风均匀:供风道的设计应当保证风冷介质能够均匀分布在整个料仓内部,以确保骨料冷却的一致性和效率。
②回风顺畅:回风道需要有足够的截面积和合理的布局,以便于冷风能够在完成冷却任务后顺利排出料仓,避免积聚和循环不良。
③密封性良好:供回风道的密封性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风冷系统的效能。良好的密封可以减少外部热量的侵入和冷量的流失,提高冷却效率。
④耐久性和维护便利性:考虑到搅拌站的连续作业特性,供回风道应当采用耐用材料制造且安装牢固,并设计有便于维护和检查的结构。
(3)响应人负责进行搅拌站系统工艺流程、平面布置、设备基础等设计,并提供详细设计图纸(成交通知书发出即提供系统基础图,供土建施工)。
(4)响应人应考虑供水管路与制冷系统的供水管连接,并设置闸阀接口等;
(6)搅拌主机应采用仕高玛主机,所有型材、板材均采用鞍钢、首钢、武钢等大型钢厂或者同级别钢厂出厂的国标产品,控制柜电气元件为不低于德力西、正泰等国内一线品牌。
(7)空压机储气罐属于特种设备,响应人安装过程办理告知、检测、备案等手续,采购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配置的储气罐应小于1m3且满足系统用气并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4、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5日内全部货到工地现场,且安装人员需同时开始设备安装工作,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安装完成(如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设备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据)。
5、交货地点: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满足GB/T 10171-2016《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及现行标准要求。
6.2 满足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
6.3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4.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6.5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6.6.具备技术成熟、先进、实用、可靠,设备应具备运行稳定,操作安全方便,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6.5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设备整机零件图册、设计图纸、电气图、焊缝检验、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需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6.7卖方需选派合格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机械与电气方面技术)在现场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并完成调试、备案,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卖方应在工地向买方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以操作运行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卖方应在培训前提供必需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大纲、计划。现场服务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卖方负责。
6.8若遇国家标准调整按照最新颁布标准执行,其他具体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货款采取节点付款方式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7.1第一笔货款支付时间(到货款)
合同总价的30%,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
①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三份;
②设备出厂检验证书三份;交付设备验收单三份;
③合同设备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三份;
④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⑤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7.2第二笔货款支付时间
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通过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安装调试款:
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一份;
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7.3第三笔货款支付时间
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通过,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天内无息向卖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货款:
①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7.4质量保证金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将合同总价的5%无息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买方投产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许可证,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安装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至今)180型及以上混凝土搅拌站(楼)(港、澳、台地区除外)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不少于3份(至少有一个240及以上水工型强制式混凝土搅拌站(楼)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混凝土搅拌站(楼)的拆迁、改造、维修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3日11: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签到及解密:本次响应文件为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供应商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响应文件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采购机构:******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51-******
电子邮箱:******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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