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医院江东院区住院部6部电梯外招改造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ZHN-ZBDL-2025-029
资金来源:院内自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有限公司,型号均为LEHY-III,载重均为1050kg,层数为16 层,速度为 1.75m/s,现将不带楼层显示外招改为带楼层显示外招,原来的6部电梯用一台群控制柜改为每2部电梯用一台群控制柜,6部电梯中2部为单层停靠、2部为双层停靠、2部为每层都停靠。且6部电梯都停靠负一楼、负二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20492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对原电梯的功能提升改造,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原厂零部件在设计图************有******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的“1. 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要求。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二条第(二)款“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活动开始前)……”、且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3-202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22〕1296 号)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本项目未达到海南省政府采购起点金额,为自行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启动采购程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8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椰海大道东19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